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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按照顺序(科创板发行程序)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时间?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数量?盘后固定价格撮合原则?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时间:交易日9:30-11:30;13:00-15:30。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日15:05-15:30,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数量:单笔申报数量应不低于200股,且不高于100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撮合原则: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时间优先原则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15:05-15:30。
上交所接受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期间,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规则?
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交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是几点,申报时间如何规定?
据我所知,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是15:05至15:30。
1、市价申报类型:
(1)、最佳5段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2)、最佳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价申报
(三)、我方最佳价格申报(新)
(4)、对方的最佳价格申报(新)。
价格限制申报:
200股单一申报数10万股票市场价格申报:
二百股单笔申报数五万股
注:
购买时,单一申报数必须在200股以上,超过200股的可以每股增加。
出售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必须一次性申报出售。
示例:
购买:
200股,201股,205股…
出售:
有404股的线股的线股。 你不能先卖三股再卖二百股。 你不能先卖199股再卖4股。
(一)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不设置价格涨幅限制。
(2)从第6天交易日开始的上升幅度被限制在20%。
4、市价委托申报类型
最佳5段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普通股和科创板股都适用。
5 .关于科创板市价委托保护限制价格
(1)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以科创板的市价委托方式申报时必须输入“保护价格限制”。 也就是说,购买在这个价格以下,销售在这个价格以上。
保护价格限制允许输入范围更大
不到0,10000元。
(对于有20%涨幅限制的科创板股票,保护限制价格受到涨幅限制,保护限制价格允许输入的价格区间必须在涨幅范围内。
(2)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处理市价申报时,购买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移价格在保护价格以下,出售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移价格在保护价格以上。
注:
(一)科创板以四种市价委托方式申报的,有不成交的。 这个概率远远大于限价委托方式。
(2)科创板市价委托申报失败的,交易所返还废票(及原因),废票概率远大于限价委托方式。
6 .科创板股的有效价格申报范围(价格笼子)。
(一)购买申报价格不得超过购买标准价格的102%。
(二)出售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出售标准价格的98%。
注:
基准价格是即时告示的最低销售(最高购买)申报价格。
没有即时告示的最低销售(最高购买)申报价格时,为即时告示的最高购买(最低销售)申报价格。
没有即时告示的最高购买(最低销售)申报价格时,作为最新的成交价格。
当天没有成交是上一个收盘价。
7、关于科创板股票盘的暂时停止
(一)价格上涨没有幅度限制的股票磁盘交易价格比当天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30%以上的;
(二)价格上涨没有幅度限制的股票磁盘交易价格比当天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60%以上的;
(1)一次磁盘暂停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二)停泊时间为14 :
57的,当天14 :
57复牌
8、盘后固定价格申报(新)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收盘价集合竞价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中介收盘价申报,以当天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15 :
05~15 :
30分钟。
9、新股购买规则
(一)符合科学创板投资者适宜性条件,上海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的投资者可以参加网上购买。
(每5000元市值一个购买单位,一个购买单位为500股,购买数量为500股或其整数倍,每500股进行一个分配。
(3)科创板网上销售购买方式、分发编号、中标收款、放弃中标的规则与现在的普通股一致。
十、异常交易监督
投资者异常的交易行为。 包括以下类型:
(一)虚假申报,诱惑或者误解其他投资者交易决定的;科创板交易规则
四川证监局金融投资报联办
问: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价格涨跌幅是否有限制?
答: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在这里需要提示投资者注意的是,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问: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同于沪市主板A股交易,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问:关于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标的,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与上交所主板市场不同的是,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提醒投资者应注意相关风险。证券公司可以按规定借入科创板股票,具体事宜由上交所另行规定。
问:投资者如何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
答: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交所会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是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为单只股票涨跌幅与对应基准指数涨跌幅之差,基准指数由上交所向市场报告;
二是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一方面,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另一方面,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
问: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交易行为应符合哪些合规要求?
答:投资者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股票交易,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正常形成机制。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大额交易,投资者应当选择适当的交易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分散进行。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全文如下
答:为增强科创板的包容性,《上市规则》以市值为中心,结合净利润、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其中,第2.1.2条规定了通用上市标准,第2.1.3条规定了红筹企业适用的上市标准,第2.1.4条规定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适用的上市标准。
(一)发行人应当选择一项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应当在相关申请文件中明确说明所选择的一项具体上市标准,即《上市规则》第2.1.2条中规定的五项标准之一。红筹企业应选择第2.1.3条规定的标准之一。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应选择第2.1.4条规定的标准之一。
发行人应当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特点、发展阶段以及上市后的持续监管要求等因素,审慎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
保荐机构应当为发行人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提供专业指导,审慎推荐,并在上市保荐书中就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逐项说明适用理由,其中对预计市值指标,应当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可比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估值情况等进行说明。2.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规定或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
科创板市价申报的方式有哪些?
科创板市价申报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可以接受下列方式的市价申报:
(一)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三)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四)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