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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评:依理 “保交楼、稳民生”
近日多地出台了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新规,加强预售资金流向透明度,同时进一步压实开发商、部门和银行三方的主体责任。各地监管政策的密集出台,充分表明了对于“压实地方责任,保交楼、稳民生”调控要求的积极贯彻落实。接下来,面对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要不断完善、细化优化预售制度,要依理各种乱象,靠来推动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住房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居住品质、切身利益。一段时间以来,受到冲击和行业自身发展的结构性制约,部分地区的“烂尾楼”问题频现,严重了购房群众的权益,客观上也对房地产上下游产业造成了不利影响。为此,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无论是加强预售资金透明度、与项目进度挂钩,还是进一步明确各方监管责任,目的都是为了“保交楼”“防烂尾”,好群众权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经济,提高领导经济工作能力和水平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提高化水平。房地产市场中长期存在的包括“烂尾楼”在内的很多乱象,归根到底都是因为缺失、监管缺位。从将“预售资金的监管义务”纳入合同,到陕西西安将“预售监管资金与项目进度挂钩”,再到湖南长沙全程监管、重点监管资金“留在项目、留在当地”,各地都是在运用化手段“有效管控重点风险”,依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也要看到,在“保交楼、稳民生”有效监管下,房地产相关企业也面临着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方面要加强窗口指导,引导行业向财务稳健和安全运行的方向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要加强预期管理,引导市场主体树立信心,及时提供必要的金融信贷支持,不断优化监管审批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压力。一手加强监管、以为发展“守红线”,一手简政放权、以为发展增动力,我们才能真正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到底,将“保交楼、稳民生”的要求落到实处。
“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是一个整体,要一体认识、一体落实、一体评估。统筹发展和安全,要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线,要稳定房地产市场,要更好运用思维和方式来提高房地产市场的治理效能。
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为房地产企业开好“红绿灯”、为购房群众守好“高压线”,我们一定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巩固好经济回升向好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