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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被判无期!湖南第二次集中宣判4起养老诈骗案件!
为依法养老诈骗犯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8月9日,湖南省高级
本次集中宣判的4起案件均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实施的集资诈骗、吸收存款犯罪案件。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进行虚假宣传,以预售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为名,承诺还本付息,老年人签订“合同”投资,集资金额达20亿余元。根据查明的事据,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数额、作用大小、退赃退赔情况、态度等情节,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南宣传发动、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养老诈骗犯罪。截至8月9日,
2012年12月,被告人王某某、贾某某注册成立某养老服务公司进行集资,后又与周某某等人合作,由周某某等人招聘人员采取 等形式向社会 支付费用时可按照投资金额当场获取2%至4%的 ,约定期间届满后未进行养老消费的可以收回本金,每年可获取7%至12%的 等,诱使老年人签订,支付养老费用。王某某、贾某某给予周某某集资金额20%-24%的提成。2014年4月,王某某、贾某某注册成立另一养老服务公司,采取同样的方式以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向社会集资。王某某、贾某某集资的资金除少部分用于养老项目外,其余用于返本付息、给付员工提成、购置房产、地产和投资等。至案发,两公司造成14915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0.98亿元。被告人王某某、贾某某等人以占有为目的,采用的手段进行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表现,
被告人干某某于2010年7月成立某老年公寓管理公司,任公司董事长。被告人罗某任公司市场部总负责人。公司主营范围为老年公寓管理、文化策划、房地产投资等。2013年11月,因资金严重短缺,干某某在无资质的情况下,决定向社会公开吸收资金。干某某以存款本金15%-25%的回报将集资业务“外包”。承包团队拟定,雇佣业务员,通过 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虚假宣传公司经营实力, 承诺根据投资金额每年赠送9%-13%不等的床位补贴券,约定期间届满后未进行养老消费的,公司对投资本金及获赠床位补贴券进行回购。同时,公司还在湘潭、株洲成立市场部向社会公开吸收资金。干某某集资的资金除少部分用于养老公寓建设和运营外,其余用于返本付息、给付员工提成,购买房产、炒股等个人消费和投资。至案发,该公司未退还集资参与人本金6.07亿元。被告人干某某、罗某等4人以占有为目的,采用的手段进行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他4名被告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或参与向社会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吸收存款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表现,
2012年6月6日,被告人鲁某某注册成立某养老服务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老年人养老服务、休闲垂钓,鲁某某任公司代表人。从2012年开始,该公司在未取得国家金融管理机构批准的吸收存款资质的情况下,通过 等方式公开虚假宣传公司经营实力,以每年支付6%-10%的 为诱饵,采用交纳养老金的形式向吸收资金。鲁某某集资的资金除少部分用于养老公寓建设和运营外,其余用于返本付息、给付员工提成、高息借款、个人消费和投资等。至案发,该公司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39亿元。被告人鲁某某等人以占有为目的,采用的手段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表现,
2016年初,被告人刘某、王某某夫妇经营的贸易公司出现巨额亏损。为解决资金紧张的问题,刘某决定以养老产业的名义融资。刘某于2016年10月成立某养老服务公司,公司以建立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对外宣传,公司实力雄厚,采用 等方式 签订 ,根据投入的金额将消费卡分为体验卡、银卡、金卡、钻石卡、卡等不同的层级,不同层级的消费卡约定不同利息。刘某等人集资的资金除少部分用于养老项目外,绝大部分用于兑付本息、发放会员红包、发放业务人员佣金、弥补公司亏损及个人消费等。至案发,该公司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1.17亿元。被告人刘某等人以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