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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运输毒品39.962公斤,这伙“绝命毒师”受审
时间:2022-08-18 18:04
8月11日,桂林市中级开庭审理李湘玉等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
2020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湘玉、陈代健在商量从缅甸购买毒品运到国内贩卖,李湘玉负责在缅甸寻找货源,陈代健负责寻找贩毒同伙。陈代健分别联系被告人军、兵、蒋超超等人。2021年3月下旬,李湘玉、陈代健等人商量决定以每公斤3.3万元的价格分二批购买共计80公斤。军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并安排陈满林、肖新建、付亚平、唐远方四人携带现金到云南省边境交易毒品;兵、蒋超超等人出资150万元人民币。2021年4月30日,李湘玉安排他人将第一批在云南省景洪市交给唐远方、付亚平。5月1日7时许,陈满林、肖新建、付亚平、唐远方四人在云南省勐海县被抓获,从唐远方、付亚平驾乘的车牌号为云J9995越野车后备箱内查获40袋毒品可疑物,经称量,净重共计39962克,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平均含量为57.8%。从肖新建携带的黑色挎包内查获13万元人民币,在其驾驶的云A971HT越野车内查获10万元人民币,在其租住的云南省勐海县浩宇大城2期28栋503间内查获100余万元人民币。
2021年5月1日至8月16日,军等三名被告人分别在桂林市等地被抓获。
被告人李湘玉、陈代健、军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39.962公斤,其行为了第三百四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各被告人及其人的诉讼,对公诉的犯罪事实进行审理。因案情重大复杂,庭审结束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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