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志商业

要闻

“口”丢自行车,物业公司该不该承担责任?

时间:2022-08-09 17:28

  自行车、电瓶车停在单元楼下失窃了,

  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

  可能都会去小区物业公司,

  要求调查看。物业公司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最近,

  家住绿地广场四期的成先生

  在“口”丢了一辆价值3000元的自行车,

  他去小区物业公司要求调取,

  却被告知无法调取。

  坏了还是有角,双方有争议

  没有调取到,没法判定丢车的时间、难以锁定偷车的人,这让成先生找回车子的希望变得很渺茫。昨天,联系了服务该小区的盛全物业服务

  物业公司客服人员告诉,该事件正在协商处理中。

  律师:坏没坏,责任认定大不同

  联系了展翔律师事务所的陈瀛律师。陈律师介绍,

  如果如业主所说,小区里的大部分已经坏了,是因为设备故障没有拍到,那么毫无疑问,物业公司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物业公司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就是要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申报,保障这些重要公共设施正常运转。

  如果是如物业公司所说,小区里一直有,只是成先生丢车的恰好位于摄像头的拍摄盲区,那么物业公司就不会被追责。成先生要去找的是制订、批准小区方案的一方。

  比如,新小区的如果由开发商直接移交给物业,小区的布设方案是由开发商制定实施的,成先生提取不到是因为开发商当时制订方案有疏漏,他应向开发商追责。

  如果是老小区,小区设备已经公共维修基金重新布设,且布设方案是由业委会同意,如果是这种情况下出现了角,那么成先生可以向业委会追责。

  住建局:物业公司存在失职才需承担责任

  联系了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该可知,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措施是否达到职业所要求的标准是判断其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

  如果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疏于履行职务,没有对来访的人员进行登记,没有监录,门卫也没有发现,说明物业管理公司在人防和技防方面都没有尽到责任,因此被盗的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主张,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