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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丝一审二审均败诉 剑与远征游戏删号条款判无效

时间:2022-08-04 17:2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日前公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莉莉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周某就游戏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站、畅游、完美时空、米哈游等业内主要公司相应条款为例。

  周某辩称,不同意莉莉丝公司上诉请求。一审法院认为莉莉丝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且仅一年时间莉莉丝公司就有权删除账号,期限也不合理。即便该条款系游戏行业通用规则,亦不能认定莉莉丝公司制定的格式条款合法有效。莉莉丝公司提出的打击黑产、休眠账号占用服务器资源等,均不能成为莉莉丝公司制定格式条款,侵犯玩家权益的合法理由。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法予以确认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无误。二审法院认为,案件争议焦点为双方就游戏签订的中第5.3条关于休眠账号的删除条款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故从上述规定看,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法律并未全部予以否定性评价,该类格式条款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合理。具体到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

  游戏运营商删除休眠账号的权利,该条款实质上是服务合同的终止条款,系对双方权利义务的重大处分。故上诉人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存在合理理由限制被上诉人的权利,且该限制属于合理范畴;上诉人主张该条款系为打击“网络黑产”等目的而设置,但休眠账号删除条款并非实现打击“网络黑产”等目的之唯一途径或者手段,且休眠账户与“网络黑产”之间并无直接的关联性,上诉人以此为由限制被上诉人的主要权利,并不合理;虽然休眠账户的存在确实会占用游戏的部分存储空间,但上诉人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因此所致运营成本增长与否、成本增长幅度、游戏体验是否受到影响及影响程度,故上诉人以此为由设置休眠账号删除条款,证据并不充足,理由亦不充分。

  此外,根据一审审理中变更的休眠账户删除条款之约定,上诉人将休眠期限明确为连续365天,一方面明确了游戏玩家较长时期内不登陆游戏存在失权之风险,属于对游戏玩家权利之限制;另一方面也将休眠期限认定标准设定为365天,防止上诉人随意删除游戏账号,属于对上诉人权利的明确限制,同时也是对游戏玩家之期限利益的保护。变更后的休眠条款虽然对休眠期间进行了明确,但在实施消灭游戏玩家主要权利这一重大处分行为时,上诉人未设置事前提醒或者通知程序,或者向游戏玩家提供事后救济措施及途径。是否登陆游戏及登陆游戏的频次,系游戏玩家的权利,虽然对该权利进行约定或者限制并非一律无效,但上诉人对休眠账户的处置方式,对于未注意或者遗忘该条款的游戏玩家来讲,面临无救济措施而直接丧失合同主要权利的风险,游戏玩家的过失与其承担的风险并不相当;对于其他一般游戏玩家来说,在服务合同存续期间,必须保持一定的登陆频次才能保有主要的权利,就此难言良好的服务体验,亦与上诉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合同义务不相符合。由此,可以认定该条款对休眠账户的处置方式不合理,亦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综合上述分析,二审法院认为,作为游戏运营者的上诉人对涉案游戏进行必要的管理或者对游戏玩家的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并无不当,亦是其合法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不得超过必要限度而损害服务合同相对方的利益。涉案休眠账号删除条款,超过了必要限度,对被上诉人主要权利的限制并不合理,属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由此,一审法院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具有相应的事实基础及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予以维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予以驳回。依据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莉莉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13年5月,总部位于中国上海,研发或发行了等多款作品。根据第三方统计机构AppAnnie 、SensorTower在2020年4月发布的数据,莉莉丝游戏在“中国游戏公司收入榜”中位列第三。2020年1月-4月,在“中国游戏公司出海收入榜”排行榜稳居冠军宝座。是由上海莉莉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作发行的一款策略性的放置类手游,该作于2020年1月8日10点正式公开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