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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年底前在主城区等三区买新房,给予购房

时间:2022-05-23 18:17

  自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办理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给予房屋成交价1%的补贴。在其他县办理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的,由属地制定政策和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