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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拟定增募资不超15.6亿 股价涨0.35%

时间:2022-08-31 16:08

  华海药业股价上涨,截至收盘,报19.91元,涨幅0.35%。

  昨日晚间,华海药业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预案显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抗病毒等特色原料药多功能生产平台、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增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促进业务整合与协同效应,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各自控制的企业不参与认购,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前述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且不超过1.48亿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2年6月30日,陈保华持有公司3.6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5%,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上限1.48亿股测算,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陈保华将持有华海药业22.42%的股份,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华海药业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于2022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查看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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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08月31日 15:53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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