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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和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时间:2022-08-18 05:19

  今天,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分别启动 和 。

  鄂汛发﹝2022﹞号

  各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单位:

  据自治区气象部门预测, 按照的有关要求和,结合全市降雨预报情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 。

  请各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单位按照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第一时间会商,研究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各级防汛负责人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落实隐患排查、预警叫应、抢险救援、转移避险等责任,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主要领导赴一线靠前指挥时,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坐镇指挥。

  三、气象、水利、水文、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雨水情监测,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加强应急值守、堤防巡查防守和应急抢险准备。

  四、应急管理、水利、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做好防汛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的清点和保养,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五、各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全面加强河道管理工作,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和涉水安全管理,密切关注河道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重点防范十大孔兑、淤地坝险情,做好山害防范应对,及时组织区人员转移避险。

  六、住建、交通、等部门要针对城镇易涝区,提前落实内涝排涝和交通管制措施,及时调配抽水泵车、沙袋等物资,因城镇内涝引发的次生灾害。

  七、各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部署消防救援队伍、森林伍做好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准备,进一步摸清当地社会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力量,加强与驻地解放军、部队的沟通衔接。

  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承担好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及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九、其他单位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8月13日

  根据市气象台8月13日17时发布的短期天气预报, 。为了切实做好此次强降水过程气象保障服务,经研判,市气象局决定 。

  根据上述情况,准格尔旗气象局、达拉特旗气象局、鄂托克前旗气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和各科室从13日19时00分起立即进入暴雨IV级应急响应状态。气象台加强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各旗区气象局加密监测降水情况,各单位要协同配合,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上急响应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特此命令。

  命令人:王贵平

  2022年8月13日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