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研究,创业板龙头股
1: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防范创业板企业风险的途径
我们在运用技术指标时,经常会遇到股价走势与指标走势背离的现象。背离,简单地说就是走势的不一致。当背离的特征一旦出现,就是一个比较明显的采取行动的信号。
指标背离有两种,一种是顶背离,另一种是底背离。顶背离通常出现在股价的高档位置。当股价的高点比前一次的高点高,而指标的高点却比指标前一次的高点低,换句话说,就适当指标处于高位,并形成一峰比一峰低的两个峰,而此时股价却对应的是一峰比一峰高,则表示该指标怀疑怀疑股价的上涨是外强中干,暗示股价很快就会反转下跌,这就是所谓的“顶背离”,是比较强烈的卖出信号。反之,底背离一般出现在股价的低档位置,当股价的低点比前一次的低点低,而指标的低点却比指标前一次的低点低,也就是说当指标认为股价不会在持续地下跌,暗示股价会反转上涨,这就是“底背离”,是可以开始建仓的信号。
我们平时使用的技术指标,如MACD,W%R,RSI,KDJ等,其形态都存在背离的特征。先举例说明一下指标背离原则在实际分析中的具体应用。
首先我们从ST北旅(600855)的1999年6月份-9月份的走势及MACD的形态分析一下顶背离。在6月30日时,该股票的最高价是13.88元,DIF值为1.06,MACD值为0.76,6月30日以后股价一路上涨,到8月18日达到最高价16.35元,但此时的MACD值仅为0.70,DIF值为0.87。由此看来,股价创新高,而指标并未创新高,这就出现了顶背离的特征,随后股价就开始反转下跌。
2:创业板的股票风险如何如果进入需要注意什么
我个人认为现在还没有什么大的风险,进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基本面的考察,防止退市的风险,导致资金的损失
3:我国二板市场的现状及其分析
二板市场是相对于主板市场、主要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通道和以扶持中小型高术企业发展为使命的新型市场。自从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NASD新技A市场创立并取得成功以后,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都纷纷开始效法,具有不同称谓的二板市场在世界范围内相继创立并投入运营。我国正在筹建的创业板市场,就是一个与主板市场在上市基准和运行机制方面都具有不同特点的二板市场。二板市场的设立无疑将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最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之一。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建立有层次多级别的市场体系,是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我国二板市场的设立,就是要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建立以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主体,二板市场为补充的全国集中统一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为有发展前景、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新兴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筹资融资提供服务。从世界各国(地区)二板市场的纷纷推出和迅速发展来看,由于有利于促进高科技新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完善证券市场的市场体系,有利于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板市场已经成为了一些国家(地区)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二板市场的设立是客观的历史必然,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符合国际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
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建立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早在1998年12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就向国务院提出了“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直至2004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至此,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雏形——中小企业板块终于得以投入运作,这清楚地表明了我国对创业板市场的态度:创业板应该设立,但并不是一步成功,而是采取分步走的战略——先在主板上挂一个中小企业板,然后放低这个板块的门槛,增加其容量,最后再从主板上脱离出来,形成线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推出,这标志着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筹备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2009年3月31日,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至此,从开始酝酿到今天,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终于呼之欲出。
1 创业板的内涵和特点
创业板市场又称第二板市场,是金融市场中新出现的一种融资方式,是在服务对象、上市标准、交易制度等方面不同于主板市场的资本市场。创业板市场主要以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同时也具有资本市场的一般功能,能为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也能改善高科技企业的资金供给条件,还可以发挥优胜劣汰的优化功能,将不具备发展前景的企业淘汰出局。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有以下特点:
1.1 较低的上市要求。首先没有关于盈利状况的要求,其次没有对于净资产额的要求。一方面是因为创业板市场面向的是中小企业,看重的是企业的增长潜力,而不是现时的财务基础;另一方面是知识经济形态的出现使对企业的衡量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评价一个企业的最重要指标开始倾向于其拥有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成果等,这些指标是现代投资者判断企业是否值得投资时的重要决策基础。
1.2 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为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较低,许多经营状况不尽如人意的中小企业很可能与优质企业资源并存,而且对高科技企业的评价相比传统产业而言更为繁难。因此,充分披露发行人的信息资源,有利于投资者对企业作出客观的判断,有效化解投资风险。
1.3 服务于高成长企业。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创造一个让从事创新性、有市场潜力行业的中小企业能够得到金融帮助的环境,这类高成长性公司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在主板市场上很难上市。创业板将为创业基金提供良好资金“出口”,促使这些基金更愿意投资于高成长性的中小型公司。
1.4 公司股份全部流通。在主板市场,公司的股份虽然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而创业板公司有关上市规则中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所有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该公司股份。这种规定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流动性,使市场更加活跃。
由于创业板市场的上述无可比拟的优点,设立创业板市场会对微观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力。首先,创业板市场的设立能激励社会各界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物质支持和技术基础。其次,创业板市场的设立能激励创业投资。创业板给予了一个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和资本退出机制,可以激发投资者冒高风险进行创业的热情和勇气,促进商业性高新技术的开发、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最后,设立创业板市场还会对我国整个宏观经济运行产生有利的影响。创业板无论是从股票的发行上市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还是交易规则等都是完全按照市场机制来运行的,在创业板的发展过程中,有利于在我国的资本市场形成规范操作的风气,从而影响整个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然而,创业板市场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及经营管理问题而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因素,需要加强管理和风险防范。
2 我国目前中小企业板的发展及与真正“创业板”的差异
2.1 我国目前运作中的中小企业板与真正的创业板还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证券市场体系中的位置不同。我国的中小企业板只是深圳股票交易所的一个板块,是国内主板市场的补充。国外创业板的独立性则相对较大一些。
第二,上市条件不同。中小企业板的上市条件高,接近于主板市场。这就限制了新兴中小型企业的进入。
第三,中小企业板和目前我国主板市场的状况一样,存在着大量非流通股。这样一来,股权分置这个长期困扰我国主板市场的大问题又被原封不动地引入了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虽然设立了,但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可以说还是不甚明显,只是主板市场的补充或者是构成部分。从融资者的角度考虑,需要二板市场来扶持的基本上属于中小企业,即使是拥有高新技术也处于创业之初的艰难期,他们急需发展的资金,但是却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如果在股票市场得不到支持,那么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就会受到严重的制约。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其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依然没有太大的变化。而从总体的宏观角度来看,我国的股票市场结构依然是十分单一的,即只存在主板市场,二板乃至三板市场是空缺,多层次的格局还是没有形成。
2.2 创业板市场的交易形态和机构
2.2.1 交易形态:目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定:我国大陆的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即第一种交易形式。
2.2.2 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结构图
在上市过程中主要有4 类机构起关键作用。会计事务所:企业资产的评估、验证,会计报表的审计。律师事务所:企业在发行上市的过程中,需要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发行人律师。主承销商:企业欲发行上市,需要有经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主承销商的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书。保荐人:公司申请股票首次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当聘任至少一名保荐人;证监会规定的保荐人的职责介绍。
3 在实践中加强与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建设
经过以上的分析,启动二板市场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尽快抓住机遇,建立二板市场对于我们的资本市场在新世纪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从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创业板市场是势在必行的。要完成这一长久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从多个方面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及其风险投资管理机制。
3.1 防范风险 社会风险的爆发不是突然间发生的,必然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积累过程,如果把技术风险、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价格风险都降低到最低限度,健全各项制度,防患于未然,也就无法形成社会震荡的大气候。所以,不能再顾虑重重,应尽快把这种“可上市”或“退出”机制建立起来。国家必须根据新情况制订出新的金融制度安排以抵御境外游资的冲击。因此,在国家新的金融制度安排的框架内,加强对二板市场的引导和监管,二板市场对系统性金融安全可能造成的风险是完全可以防范的。
3.2 制定宽严适度的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3.2.1 二板市场上市门槛低,上市企业规模相应较小,流通盘也不会太大,若被人操纵,会增大二板市场的风险。为降低风险,上市公司的质量成长性必须得到证券管理层的重视。在我国准备上市的企业中,民营高科技企业占有很高的比例。由于创业时间短,这些企业很大程度上存在产权不清晰,内部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要在二板市场上市,首先要明确公司的产权归属,组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这就要求公司的决策层对现代企业制度有着清晰明确的理解。另外,许多民营企业存在财务管理不善的问题,这将为企业发展留下隐患,也会影响到企业上市成功融资后的资金利用问题。对于待上市的中小企业的公共审计、资产评估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只有解决上市公司自身管理问题,二板市场才能建立在更加成熟、完善的基础上,良好地发展。
3.2.2 我国在建立创业板市场时,还首先应该严格上市条件,对经营风险大,持续经营能力较弱的初创期的公司要严格限制,防止创业板市场上充斥着毫无投资价值的垃圾股。具体措施可以要求公司必须连续经营高新技术业务多年并最近一年赢利,设定赢利标准,要求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有集中的营业范围和详实可行的业务发展计划,并有完整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和较大的业务增长潜力,最近两年内公司无重大违规行为等等。而且要严格防止风险投机者包装的皮包公司进入创业板市场。
3.3 加强对上市公司及市场交易的监管 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目的就是要使创业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降到最低,使投资者非自身原因带来的风险降到最小。由于创业板市场的市场定位、上市交易规则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主板市场的特性,对创业板市场的监管规则应有别于主板市场,体现出更加严格和高效的特点。加强监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首先,要求上市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各家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基础是否坚实,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高质量高成长的公司的标志。我国创业板市场应该借鉴国外创业板市场的成功经验,加强上市公司管治措施,要求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其次,完善创业板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股市监管及其风险防范的核心是改变股市信息的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状况,为此,创业板市场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来减少上市公司利用信息优势损害投资者的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在公平、公正、公开交易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投资决策。
3.4 坚决实施严格的退市机制 所谓退市,即是指上市公司由于各种法定的原因,其股票不再具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从而退出证券交易所的一项市场管理制度。众所周知,公司上市是为了获得融资,提高公司知名度,那么退市就是落实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的机制。
就我国主板市场现行上市规则关于退市的规定来看,依旧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退市条件过于宽松,将核心条件主要锁定在财务状况以及信息披露的问题上;二是退市的标准仍显模糊;三是对于其他也可能导致公司的投资价值丧失,风险高企的退市条件和情形只用了兜底条款“其他情形”一笔带过,就使得在实践当中很难说清,也缺乏可操作性;四是退市条件或指标的设计缺乏事前预防性,更多的是针对上市公司业已发生过的静态数据衡量,缺乏动态跟踪。
相比之下,美国证券市场退市制度就显得明确、严格并且体现出一种动态性和事前预防性。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为例,其以股东人数、公众持股数、公众持股市值、平均税后利润以及公开发行股票的市值等作为评判上市公司维持上市的依据;而纳斯达克市场则更加看重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评价,即根据总市值、做市商数目、股东人数以及股价最低心理线美元)作为衡量公司维持上市的尺度,这些好的做法应当为我国上市规则的立法所借鉴。
创业板市场由于其服务于高科技企业的自身特点,出现不可预料的风险是难免的。为了净化创业板市场的投资环境,必须建立起一整套针对亏损倒闭企业的退市标准及有效的兼并收购管理机制,以此来减少市场中投资者的损失,控制整体风险,保持总量的平衡,使创业板市场安全、平稳地运行。
4 结语
随着管理层对二板市场设立进程的加快,以及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的即将出台,二板市场的正式推出已进人倒计时阶段。推出二板市场,有利于优化中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和创新,从而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地向前发展。但同时,过快设立的二板市场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设立二板市场,固然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但却不能一毗而就,美国经过年的严密论证才于年宣布正式诞生的于年就开始着手筹备,历经近年时间于年才正式推出。同时,事实也证明,这两个典型的二板市场场外交易系统推出并没有对主板市场产生很大的影响。首先,因为有着强大的主板市场作为支持其次,这也反映了这两个国家地区过去的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兼收并积蓄了国际国内丰富的风险投资经验再次,纽约证交所和联交所这两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对交易习惯、交易规则、优胜劣汰、市场监管和券商自律机制有着良好的控制,这也使得二板市场在成立之初就得到很好的引导,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市场风险。
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是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市场关系还有很多没有理顷,市场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在这种情况下,过快设立的二板市场将会对现有的证券市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趋利避害、因势利导,这才是管理层首要考虑的问题。
总而言之风险投资的退出问题是一套系统工程。需要完备的资本市场,透明的监管体系,制定完备的上市公司标准,执行度强的会计系统。要进行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系统设计,二板市场的建立在一定的范围与某种程度上为风险投资提供一个资本退出的窗口。中国应当建立以风险资本退出市场为核心的多层次风险资本市场,建立并完善包括主板、创业板、场外交易体系和原始股权市场四个层面在内的资本市场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风险投资业,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初创企业,尤其是科技性高成长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渠道,为中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万庄.论创业板市场之于中国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张新文.二板市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8.
[3]刘纪鹏.中国二板市场的模式选择.中国改革.2000.11.
4:论创业板的风险及其防范
摘要: 创业板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热点问题之一。创业板作为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新型的、专为广大具有增长
潜力的中小企业服务的资本市场, 承担着为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任。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设立的条件已
经成熟, 然而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风险是不容忽视的, 应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 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创业板市场; 风险; 风险防范
一、我国设立创业板的条件已经成熟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 它是与主板市场相对应的
概念。从国际上看, 主板和二板的划分主要是为了满
足不同层次的产业筹资者的需要。随着科技发展日新
月异, 各种新兴产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龙
头, 但是这些新兴企业一般很难达到主板上市的条
件, 因而不能选择主板市场作为直接融资的渠道。从
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 设立创业板市场主要是为实现
两大功能。其一, 为中小企业, 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
提供融资渠道。在深沪两市主板市场中, 由于上市资
格限定较严, 审核的程序里又存在主体歧视, 致使中
小企业直接融资困难, 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为那些有前
景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平等的筹资平台。其二, 鼓励
创新, 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途径。风险资本是支持和
促进创新的力量。
目前, 我国设立创业板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 这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随着国内风险投资市
场以及创新企业的逐渐成熟, 符合申请上创业板的公
司更多了, 扩大了选择上市企业的空间; (2) 证券市
场也较为成熟了, 各种控制风险的制度正日趋完善,
证监会、舆论界与有关机构都加强了对市场违规行为
的关注和谴责, 监管部门也加强了惩罚力度, 各市场
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所增强; (3) 投资者变得比较清醒
了。因为证券市场较长时间朝一个方向运行, 容易使
投资者产生幻觉, 出现判断上的失误。市场有起有
落, 并按照基本面进行适当调整, 使投资者变得更为
理性; (4) 发达国家经济的衰退, 使其对全球资本的
吸引力下降, 这些资本要寻求相对安全的市场, 中国
良好的经济状况成为全球资本的“避风港”, 从而为
创业板的设立提供了条件。
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
从国际创业板市场来看, 既有成功又有失败。美
国Nasdaq 是成功的典型, 在美国高科技产业发展过程
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孵育了一大批中小高科技
企业, 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IT 行业中的
微软、思科公司等。但是, 在20 世纪80 年代欧洲小
盘股市场的发展就不是如此风光了。尽管它们也曾在
80 年代有利的经济条件(低利率、高速成长的中小企
业群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增长) 的推动下, 获得了良好
的发展, 为欧洲经济的高速增长作出了贡献, 但由于
存在一些先天缺陷, 如与主板市场界限不清等, 欧洲
小盘股市场相继失去了活力。
一般地讲, 创业板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上市申请人
的诚实、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政策变动以及市
场等因素, 具体来说, 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主要有以下
几种。
(一) 市场运作风险
虽然各创业板市场实行“买者自负原则”, 但是
市场当局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出发, 仍然严格推
行严谨的监管、监察和执法措施, 确保市场公开、公
平、公正, 督促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 履
行诚信勤勉义务, 同时, 还要教育投资者熟悉上市规
则, 并充分认识到创业板市场投资的巨大风险。海外
创立的二板市场或创业板很多, 但运作良好或活跃的
并不多见, 二板市场失败的案例也不少。ECM、USM
相继于1995 年、1996 年关闭, 澳大利亚也关闭了创业
板市场; 英国AIM、韩国KOSDA 以及创业板等
也不容乐观。因此, 创业板市场在给投资者提供良好
的投资场所并可能带来良好回报的同时亦会有让投资
彻底失败的风险, 这是一种主板市场所不能比较的系
统风险。
(二) 上市人的经营风险
创业板上市人具有高成长性的潜力, 但是, 由于
上市人或上市申请人大多是中小高科技企业, 创立或
经营时间不长, 经营管理者往往缺乏经营管理经验,
可能受政策变化的影响, 致使投资回报并不高, 甚至
经营失败。研究表明, 中小科技企业投资失败率高达
70 % , 同时, 这些企业的投资回报期通常较长。即使
是世界著名的NASDA 市场, 在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的同时, 也有近2 000 家企业因经营不善而不再符合
市场要求, 被剥夺上市挂牌资格。如SHC 公司, 1998
年亏损额高达7. 5 亿美元。因此, 对于上市申请人或
上市人来讲, 创业板市场并不仅仅是其融资的好地
方, 更是要求其不断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
以及市场开拓能力, 以不断地成长为高素质、高增长
能力的理想投资对象, 并保持持续发展能力, 这一点
甚为重要。
(三) 流动性不足与市场波动的风险
市场流动性是创业板的生命, 市场流动性不足使
市场失去活力和吸引力, 投资者难以获得回报。为
此, 海外二板市场均在增强市场流动性方面作了大量
的工作, 同时, 上市人的流通盘小易于操纵, 加剧市
场的波动性。市场的剧烈波动性还表现在市场指数的
整体波动, 如NASDA 指数一个交易日跌去500 多点,
创业板指数从1 000 点跌至400 多点, 其波动幅度
均比主板市场要大得多。因此, 一些二板市场规定了
进入条件, 限制风险承受力较低的投资者进入。《创
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表明, 内地创业板市场波动
幅度设定为20 % , 远比主板市场的10 %高, 投资者应
充分注意这一点。
(四) 上市人的道德风险
我国创业板市场企业, 虽然克服了主板市场中同
股不同权、不同利及股份不能全流通的缺点。但是,
由于企业创建者和发起人一般集中掌握股份, 全流通
的在中小散户为主的市场上可能更为分散。因此, 这
些创业者和发起人利用很少的资金就可以控制上市公
司, 他们就有可能利用掌握的权力, 采用各种办法把
上市公司的资源转移到自己手中。创业板市场的高新
企业的管理层由于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用性, 更不容
易被替代, 尽管股东在所有权上是控制着企业, 但仍
会让企业处于内部人控制之下。管理层实际上不是为
了实现股东的财富最大化, 而是其个人或小集团利益
最大化, 从而损害大多数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因
不履行勤勉诚信义务, 在信息披露上作虚假的陈述,
也会引发上市公司的道德风险。
三、我国设立创业板市场的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二板市场面临比主板市场更高的风险, 且对
主板市场将有着诸多不利影响, 创业板市场能否正常
运行, 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 还关系到整个经济
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 我国要充分吸收国际创
业板市场发展的经验, 为创业板设计完善的制度并加
强监管, 才能切实保护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 才能充分发挥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
持功能, 保持证券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
(一) 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投资银行界知名人士、享有“红筹之父”称
誉的法国巴黎百富勤劳团行政总裁梁伯韬说: 大陆创
业板能否成功, 关键在于能否吸引到高增长的企业上
市, 以及对风险的控制。他还忠告国内的投资银行业
同行, 一定要挑选好的企业, 按照市场需求、市场规
律, 平衡企业与投资者的利益去定价。要避免主板市
场的问题就必须使上市企业的筛选标准更具有市场
化。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标准重点应该放在对上市企
业质量的事前控制, 即科技含量、人力资源、市场前
景和法人治理结构四个方面。建立上市公司摘牌制
度。对于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 若未能在规定的期限
扭转亏损状况, 又无资产重组的可能, 应坚决对其股
票实行摘牌制度。
(二) 要加快对风险投资业和创业板市场的立法
工作
风险投资对我国来说是一项全新工作, 涉及到知
识产权的法律保障、法律约束和市场准入等很多规则
性问题, 同时推出创业板市场还得有“创业板市场运
作细则”等。从国外情况看, 风险投资业均是在立法
先行条件下发展起来的, 我国有关部门要抓紧起草和
公布《风险投资管理法》、《风险投资管理条例》和
《创业板市场运作细则》, 以指导、保护风险投资业和
创业板市场依法健康发展。
(三)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股市监管及其风险防范的核心是改变股市信息的
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为此, 创业板市场要建立完
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来减少
上市公司利用信息优势损害投资者的行为, 保障投资
者的合法知情权, 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风险和投资
收益, 在公平、公正、公开交易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
投资决策。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内容丰
富程度要高于主板市场, 如除披露年报和中报外, 还
要增加披露季度报表; 披露上市公司前两年或自成立
时起公司详细发展情况, 包括公司的客源、利润、技
术以及发展前景等。在披露公司信息的同时, 还要完
善风险警示制度, 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在这方面
可以借鉴的做法。要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 不得有虚假、误导。与此同时, 要对各种报刊、
网站、信息咨询公司所发表的信息及股评中所涉及的
信息进行检查或要求其申报来源, 对造成严重后果者
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 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目的就是要使得创业板市场的
系统性风险降到最低, 使得投资者非自身原因带来的
风险降到最小。由于创业板市场的市场定位、上市交
易规则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主板市场的特性, 同时也由
于上市公司自身经营风险大, 所带来的投资者的风险
同样加大。因此, 对创业板市场的监管规则应有别于
主板市场, 具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在监管原则
上首先应该是高效性, 即一方面强调有力的信息披露
制度以降低市场风险, 另一方面强调公司内控机制,
把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企业上市的重要条件。其
次应该是有限性, 这种有限性主要表现在外控机制的
相对有限, 即证监会对上市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等方
面不作审查和评估, 更多地让市场作出选择。基于上
述原则, 中国创业板市场可以借鉴美国NASDA 的做
法, 采用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 并将一线监管权授予
证交所。由其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证监会则主要负责
重大政策的制定和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 并对证交所
的工作予以监督。同时, 从保持市场有效性的角度出
发, 还应制定严格的交易监管制度。
(五) 实行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对被保荐企业在发行上市前后的内部管理
及各项信息披露进行监管与辅导, 并对被保荐人的股
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连带责任。保荐人是创业板市场的第一看门人, 要求
切实履行好保荐人的职责。首先要求保荐人有很高的
专业知识。由于保荐人不一定了解创业板企业的技术
优势, 因此保荐人除了应具备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
验及较强的经济实力外, 还要拥有一批既洞悉创业板
运行规则, 又了解行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其次保荐
人要树立全新的企业价值判断标准, 注重候选企业的
内在素质, 树立风险意识, 做到事前慎选拟上市企业.
5:目前A股有多少家上市公司,创业板呢
3317只 创业板872只
6:2010年创业板全国有多少家公司上市
2009年10月23日的时候是28家
现在是193家
你说10年的时候
我真的答不上
不同时段又有不同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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