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志商业

经济

佳都科技定增募不超33.1亿获证监会通过 广发证券建功

时间:2022-09-15 12:4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昨晚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2022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7月14日,佳都科技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14亿元人民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综合效益,有助于巩固和夯实公司的研发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截至预案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27亿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截至预案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佳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刘伟。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佳都科技发布的的回复显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舒星云、卞振华。 查看余下全文

  分享到微信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要闻 财经 股票 理财 国际 公司 食品

   汽车 房产 时尚 生活 社会 健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手机看中经 经济日报微信 中经网微信

   佳都科技定增募不超33.1亿获证监会通过 广发证券建功

   2022年09月14日 10:19 [ 手机看新闻]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