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国务院发话!这些罚款,全部取消!
时间:2022-08-16 23:50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国务院日前印发, 这些罚款事项主要集中在与企业和群产生活密切、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取消和调整的目的是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
取消和调整上述罚款事项,严格执行国务院明确的“三个一律”的清理标准:凡是违反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不利于优化营商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
取消和调整的53个罚款事项,共涉及修改11部行规,修改和废止20部部门规章。为了最大限度推进清理落地见效,对修改行规、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有关部门要在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有关行规修改草案送审稿,并完成有关部门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规调整的,要在相关行规公布后60日内完成修改和废止工作。
为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权益,行政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强调,罚款事项取消后,确需制定替代监管措施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和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国务院将继续组织清理其他领域的罚款事项,目前有关工作已经同步开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应当清理的罚款事项,及时予以取消和调整,切实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权益,持续营造化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