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大理支持房企与购房者“共有产权”:购房人可先购买一半产权 时间:2022-08-03 07:39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8月1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全文) 下一篇:游客拍下一行人不顾警示开车下甘孜塔公河,镇:将派人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