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
最大老鼠仓涉及70多只(马乐老鼠仓)
那些股市妖精、害人精是怎么坑投资者?
炒股就是赌-博!
2017年2月26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答记者问时这么回应:
如果我都告诉你了,你说我下一步还怎么干活?谢谢。
给乱象贴标签
刘士余表示:“我到证监会工作后,花了较长时间来了解资本市场的各种乱象,也感到很震惊。我看到这些乱象,就想找比较简单的、贴切的、大家都能懂的词,来给每一个乱象贴上一个标签,这不是我创造的。“野蛮人”、“妖精”、“害人精”、“大鳄”,这些人的行为往往是披着合法的外衣,打着制度的擦边球,在资本市场上巧取豪夺,侵蚀着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念之差:“天使”和“魔鬼”
在金融市场上,金钱的诱惑是巨大的。“天使”和“魔鬼”就在一念之差,资本市场上的金融家和“金融大鳄”只有半步之遥。
“
我倡导我们基金行业的机构不要做“野蛮人”、“妖精”、“害人精”;我说“资本大鳄”侵害中小投资者那个账要算的,我讲的都是针对行为。但是,不能因为看到哪种行为就推定是某个人干的,这中间有很长的距离。发现行为的蛛丝马迹,要通过调查分析才能找到人。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妙语如珠:
2016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对股市上举牌行为的态度,“我希望资产管理人,不当奢淫无度的土豪、不做兴风作浪的妖精、不做坑民害民的害人精”。
2017年1月5日,《调研指导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交流》,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大鳄,逮鼠打狼,敢于亮剑”。
让证监会主席“开了眼”的资本市场乱象
“资本市场对“老鼠仓”说不,“逮鼠防狼”加大整饬力度。
什么是老鼠仓?
老鼠仓(Rat Trading)是一种无良经纪对客户不忠的食价做法。具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1、证券基金行业内幕交易、“老鼠仓”时有发生
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国最大的老鼠仓案件:原易方达基金副总、与王亚伟齐名的明星基金经理陈志民,此案涉及利用掌握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其买卖股票数量达87只、成交金额达1884084756.25元、非法获利数额达28260587.27元。
2、老鼠仓”案件从传统的基金、券商向银行、保险蔓延。
2015年
中国人寿资管股票投资部前副总经理欧海韬,涉案金额9.36亿元,非法获利所得1594万元;
国寿资管股票投资部前总经理邓瑞祥老鼠仓案涉案金额为6.97亿元;国寿资管原投资经理张颢涉案金额为8.42亿元。
2016年
保监会因浙商财险前员工涉嫌老鼠仓暂停其股票投资能力备案。
2016年9月
一起保险公司涉案金额1.2亿元的 “老鼠仓”案,被上海警方破获,潜逃至境外半年多的犯罪嫌疑人被劝返。
“除了“逮鼠打狼”还要挑战大鳄!
资本大鳄收割散户,在中国资本市场已经成了一种奇怪的生态。而“资本大鳄”体量惊人,性情凶猛。这些大鳄不断挑战法律底线,通过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手段谋取不义之财。极个别的还敢于向监管层叫板。
案例
*逮住徐翔这个独狼: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徐翔,他和王巍、竺勇三人操纵13家公司,动用400余亿元资金操纵上述股票股价,获利约几十亿元正等候司法的制裁。
*此外,市场操纵违法案件中,曾被称为“不亚于徐翔”的“大鳄”黄信铭操纵“首旅酒店”等股票,被证监会罚没金额超过5亿元,但直到目前为止尚未归案。
*另一位神秘低调的“大鳄”任良成操纵“龙洲股份”等股票,被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
*躲在风头无限的超级牛散沈付兴背后的瞿明淑,操纵“恒源煤电”等股票被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
*另外一位“游资大佬”肖海东操纵“通光线缆”等股票罚没金额在千万元以上。
刘士余指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亮剑、善于亮剑,稽查执法只能增强不能减弱,市场的黄鼠狼多、资本大鳄也不少,查的案件越多、处罚的越重才能说明证监会是资本市场的守护神,是忠诚卫士,既要逮鼠打狼还要敢于挑战大鳄,中国的资本市场不允许任何人呼风唤雨,兴风作浪,随心所欲。
再次为野蛮人的“强盗式收购”敲响警钟
案例:万科股权之争
回顾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万科股权结构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第一股东从华润变成宝能,恒大变成了第三大股东,万科成为多方控股的公司。究竟谁将入主万科?12月18日,万科一纸公告宣布与深铁联姻的失败,加上恒大表态不会入主万科、宝能系谋求退出的传闻,万科股权之争的走向逐渐清晰。随着2017年3月万科董事会换届选举日期即将到来,此事或许该到彻底解决的时间。
今年2月22日,保监会项掌门再撂狠话:“保险市场就必须遵守保险监管的规矩,就必须承担保险业对社会、对实体经济、对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否则我们就要坚决把它驱逐出保险业。”“绝不能把保险办成富豪俱乐部,更不容许保险被金融大鳄所借道和藏身”。
“资本市场“黑嘴”牟利
第一种黑嘴
最常见的就是各种分析师,网上的各种所谓评论,电视里侃侃而谈的预测,同时,一些媒体、自媒体为了博眼球,也经常客串“黑嘴”的角色。
第二种黑嘴
利用自身影响力,以“先买入股票,再推荐股票,后卖出股票”的行为模式谋求获利。
案例
*证监会披露的一起荐股“黑嘴”案件,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8月25日期间,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在“谈股论金”栏目中通过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公开评价、推介“利源精制”、“万马股份”等10只股票,并在公开荐股前先行买入,公开荐股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卖出。朱炜明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先行建仓买入后仅公开荐股的两项行为均违反证券法规定,不被处以罚款,同时还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一位著名黑嘴,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际,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并非法获利。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他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此种手法,并不少见。
刘士余2月10日在全国证券期货工作监管会议上指出,证监会重视政策预期管理,注重与社会各界、媒体的沟通,针对问题及时有回应,去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47场,处理了一批证券公司、分析师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行为,今年这块还要加强。
刘士余指出,好的政策都被“黑哨”给吹歪了,一些券商的经济学家明目张胆的胡说八道,要加强对“黑哨”的处罚力度。
不正常举牌、险资举牌,被视为“野蛮人入侵”
举牌收购: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防止机构大户操纵股价,《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业内称之为举牌。
险资举牌:保险公司投资某些上市公司,所谓险资,指的是保险行业的公司筹集的资金。险资举牌比如安邦保险举牌万科、民生银行,应当披露安邦保险公司购买这些公司股票的资金
在众多险资中,最受瞩目的要数恒大人寿:举牌万科A、廊坊发展和梅雁吉祥,还持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接近举牌线。其他因举牌而备受关注的险资,还有国华人寿(举牌长江证券、天辰股份);百年人寿(举牌万丰奥威、胜利精密);安邦资产(举牌中国建筑);前海人寿(11月底增持格力电器股票至4.13%,临近举牌线)等。这些资纷纷强势入局,被视为“野蛮人”入侵。
严打不正常举牌、借壳上市(套利)
2017年2月24日、25日,保监会连续甩出两张王,对前海人寿和恒大人寿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前海人寿前董事长姚振华撤销任职资格以及10年禁入保险业,6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被处警告和10万元罚款。恒大人寿被限制股票投资1年,部分责任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
借壳上市案例
2016年3月21日,上证所发布公告,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由于情形极为严重,且不具备恢复上市条件,决定*ST博元终止上市,成为我国A股历史上强制退市的第一股。
今年7月,因欺诈发行上市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欣泰电气被强制退市,交易所同时宣布欣泰电气退市后将不得重新上市。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
监管部门对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乱象的监管,对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和欺诈发行主体及相关中介机构依法从严处罚有效震慑了资本市场违法行为。
监管思路:“牢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坚持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同时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努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2月26日答记者问时也表示:证监会的首要任务是监管,如果说还有第二任务,也是监管,第三任务还是监管。这一点不能含糊、不能动摇。通过监管,也就是我们说的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才能维护住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没有“三公”原则就谈不上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没有“三公”的市场秩序,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有效保护。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 最高检抗诉最高法为哪般
据报道,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马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追缴违法所得1883万,并处罚金1884万。马乐表示服判,不上诉。但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一审、二审控辩双方激辩,三级检察院抗诉。最高检抗诉最高法为哪般?对马乐案又会造成什么影响?
据了解,马乐从06年7月起就职于博时基金 ,历任研究员、研究部公用事业与金融地产研究组主管兼研究员、特定资产投资经理。2011年4月就任基金经理时,几乎是博时基金最年轻的股票基金经理。涉嫌操控10亿元股票交易获利超1800万。由于最高检抗诉最高法,马乐案备受关注。有媒体称,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这种情况实在是罕见。那么,最高检抗诉最高法的原因是什么?最高检认为,马乐案判决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不当。
2014年9月22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控辩双方主要围绕案件的适用法律及相关量刑展开激辩,焦点主要集中在马乐的行为应认定为“情节严重”还是“特别严重”。10月20日,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而广东省检察院却认为,终审裁定依然错误,并于11月27日提请最高检抗诉。
中国最大老鼠仓案最终结果如何?专家认为,结果可能有两个,一个是认为原判没有问题,维持原判。第二种可能就是认为适用法律有错误,依法改判,无论是维持还是改判,都体现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今年哪个基金公司出问题了
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缓刑 最高检罕见抗诉欲再审
发表时间:2014-12-11 19:31:54
字号:A-AA+
关键字: 经济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缓刑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被抗诉最高检抗诉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判3缓5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怎么回事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结果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过程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程序
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引发风波。据悉今年3月中国最大老鼠仓案,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宣判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后深圳市检察院就提出抗诉,9月二审广东省高院仍维持原判。最近,最高检决定,对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提出抗诉。据观察者网了解这是最高检罕见向最高法提出抗诉。中国最大老鼠仓一案波澜起伏也引发网友关注,不少网友对于判三缓五充满疑问,对于最高检罕见抗诉表示支持。
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缓刑 最高检罕见抗诉欲再审
根据调查,出生于1982年的马乐,在担任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期间,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883万元。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被称为最大基金“老鼠仓”案,是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公布实施以来,涉嫌从事“老鼠仓”交易时间最长、涉及股票数量最多、交易金额最大和盈利金额最多的一宗案件。
今年3月,深圳市中院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随后深圳市检察院就提出抗诉,9月的二审广东省高院仍维持原判。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这是最高检罕见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抗诉是指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最高检的此次抗诉属于再审抗诉,即最高检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所谓“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卖出获利。
2009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引入了对“老鼠仓”的刑事处罚,对内幕交易罪“最高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但今年,中国最大老鼠仓案主犯马乐利“判3缓5”,引发业内“量刑过低”的呼声。身为当事机构的博时基金公司也只是遭到“整改”的处罚,也被投资者认为是“轻描淡写”。
股票会涨多高?有没有一个顶点?
股票就算是投资,你买哪个股票就是投资那个上市公司,拥有了他们的股权。他们公司盈利当然就是你盈利,他们亏就是你亏咯。关于顶点问题,金融风暴之前的最高点就是吧,不过大多数人是不知道的,呵呵。。。
什么是老鼠仓?
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当然,最后亏损的是公家资金。 大家都知道,中国股市的特色就是无庄不成股,而老鼠仓就存在于这些大大小小的庄股当中。券商是庄股中的主力队员,利用自身具有融资的天然优势,从社会各方面融入大量资金坐庄拉升股票。坐庄本来是为了赚钱盈利的,但券商坐庄很少有真正赚钱的,原因就在于券商把股票拉升后,大量底部埋仓的老鼠仓蜂拥出货,券商又在高位接盘。这样的结果就是券商亏损累累,老鼠仓赚个钵满盆满。这便是当今券商被掏空的主要形式。
为了能顺利实现坐庄,市场中的一些主力庄家在临拉升股票前,往往会提前将一些消息通知相关的个人和机构,也有部分操盘手会将消息透露给亲朋好友,使他们在第二天早上集合竞价时,于极低的价格或跌停板处填买单,然后在竞价时或盘中瞬间把股价打下去,使预埋的买单得以成交。这个过程持续时间很短,为了避免被其他人低价成交,往往以散户来不及反应的速度迅速把股价恢复到正常的交易通道里。表现在k线形态上是留下一根长长的下影线,有时候也会在开盘的时候就出现大幅跳低开盘的现象,然后在盘中形成大阳线走势形态。对于这类不属于机构本身的,是通过一定关系来实现低价位成交的仓位,俗称:“老鼠仓”,投资者短线及时跟进往往会有一段快速的利润空间。
其实,老鼠仓就是一种财富转移的方式,是券商中某些人化公家资金为私人资金的一种方式,本质上与贪污、盗窃没有区别。著名的垃圾股也是著名的庄股东方电子和银广夏,不知道使多少老鼠仓神奇地变成了百万、千万、亿万富翁,那他们的钱从哪儿来得?看看中经开最后亏损累累、资不抵债的下场大家就明白了。中经开把从中小散户那里骗取来的钱、融来的钱、客户保证金再加上自己的老本,一股脑的全转老了老鼠仓的帐上。
建老鼠仓违背职业经理人的一般诚信原则,是严重的职业操守问题,并涉嫌犯罪。证券交易员的亲友预先低价买入股票,然后公司再建仓拉升该股票,故老鼠仓不但没有风险,而且还能获得高额回报,但它损害了公司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甚至有可能导致所服务的机构严重亏损。德隆事件就存在严重的老鼠仓问题。据说,当初参与老鼠仓的某证券公司高管亲属获利近千万,全部套现,而德隆系股票崩盘导致至少两家证券公司倒闭和多家银行等机构损失数百亿元。
基金是受托理财机构,老鼠仓问题将危及其生存根基,更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法律专家建议,对基金经理人如此违规行为应该严刑峻法。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市场禁入,并追究法律责任,并对公司进行通报。
谁能给我解释一下“老鼠仓”是怎么建立起来的?
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当然,最后亏损的是公家资金。 大家都知道,中国股市的特色就是无庄不成股,而老鼠仓就存在于这些大大小小的庄股当中。券商是庄股中的主力队员,利用自身具有融资的天然优势,从社会各方面融入大量资金坐庄拉升股票。坐庄本来是为了赚钱盈利的,但券商坐庄很少有真正赚钱的,原因就在于券商把股票拉升后,大量底部埋仓的老鼠仓蜂拥出货,券商又在高位接盘。这样的结果就是券商亏损累累,老鼠仓赚个钵满盆满。这便是当今券商被掏空的主要形式。
为了能顺利实现坐庄,市场中的一些主力庄家在临拉升股票前,往往会提前将一些消息通知相关的个人和机构,也有部分操盘手会将消息透露给亲朋好友,使他们在第二天早上集合竞价时,于极低的价格或跌停板处填买单,然后在竞价时或盘中瞬间把股价打下去,使预埋的买单得以成交。这个过程持续时间很短,为了避免被其他人低价成交,往往以散户来不及反应的速度迅速把股价恢复到正常的交易通道里。表现在k线形态上是留下一根长长的下影线,有时候也会在开盘的时候就出现大幅跳低开盘的现象,然后在盘中形成大阳线走势形态。对于这类不属于机构本身的,是通过一定关系来实现低价位成交的仓位,俗称:“老鼠仓”,投资者短线及时跟进往往会有一段快速的利润空间。
其实,老鼠仓就是一种财富转移的方式,是券商中某些人花公家资金为私人资金的一种方式,本质上与贪污、盗窃没有区别。著名的垃圾股也是著名的庄股东方电子和银广夏,不知道使多少老鼠仓神奇地变成了百万、千万、亿万富翁,那他们的钱从哪儿来得?看看中经开最后亏损累累、资不抵债的下场大家就明白了。中经开把从中小散户那里骗取来的钱、融来的钱、客户保证金再加上自己的老本,一股脑的全转到了老鼠仓的帐上。
建“老鼠仓”违背职业经理人的一般诚信原则,是严重的职业操守问题,并涉嫌犯罪。证券交易员的亲友预先低价买入股票,然后公司再建仓拉升该股票,故老鼠仓不但没有风险,而且还能获得高额回报,但它损害了公司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甚至有可能导致所服务的机构严重亏损。德隆事件就存在严重的“老鼠仓”问题。据说,当初参与“老鼠仓”的某证券公司高管亲属获利近千万,全部套现,而德隆系股票崩盘导致至少两家证券公司倒闭和多家银行等机构损失数百亿元。
老鼠仓的治理措施
治理“老鼠仓”问题尤其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1、在外部监管方面要加大证券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证券市场监管水平。
“老鼠仓”通常都是比较隐蔽的。基金经理往往利用其他独立无关联的第三人开立账户,这样的账户具有极高的隐蔽性。这对监管当局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
2、在内部控制方面要完善基金公司法人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方面,基金公司需要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划分清晰、制衡监督有效、激励约束合理的治理结构,保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监控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监控制度,保持经营运作合法、合规,保持公司内部监控健全、有效。
3、建议对于“老鼠仓”,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市场禁入,并追究法律责任。除了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公司必须负连带责任并接受严肃处理。
对于散布虚假信息,相互对倒,诱使中小投资者上钩的非公平交易,监管部门必须从科技手段上进行严格监管,一经查处,要对违规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进行严肃处理,没收其非法所得,停止其交易行为甚至勒令其退出市场。
4、提高保护投资者的有效性。除了要提醒相关机构要加强自律外,更重要的还是要依靠市场监管制度的健全和监管有效性的提高。
同时,必须想法设法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机构投资者成为“专业精良、治理完善、诚信合规、运作稳健”的真正投资者,而不是更大的投机者。
总之,要想进一步有效发挥机构投资者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作用,须努力规范投资,只有靠市场监管有效性的提高与市场制度公正性的进步,才能真正做到“老鼠仓”、不公平交易与利益输送这市场三条底线年上半年“捕鼠风暴”席卷基金业,引得业内噤若寒蝉,多名高管相继离职,今年以来基金经理变更次数多达396次,几乎相当于2012年全年的变更次数,其中离职的基金经理就有近百位。轰动一时的博时基金马乐一案暂时告一段落,华夏基金亦被证监会通报与部分内幕交易嫌疑账户存在关联,近期资本市场多家机构卷入内幕交易风波。
近期,多起资本市场“老鼠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监管层引入“大数据分析”查处“老鼠仓”成效明显。然而,由于缺乏相关制度保障,违法成本较低致使震慑力度有限,“老鼠仓”加大监管背后却又写满无奈。
2015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宣布,拟对华夏、海富通等5家基金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整改3到6个月不等的监管措施,期间暂停新业务,暂停受理其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另对中邮等6家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相较以往对于大批涉嫌“老鼠仓”的基金经理的查处,这是证监会首次针对涉及“老鼠仓”的基金公司进行批量处罚。
针对证监会的监管措施,不少市场人士担心,这会影响到基金公司的发展,甚至会对股票市场构成利空。对此,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认为,这一举措短期内可能会对消除股市泡沫有一定作用,长期来看,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基金持有人的权益,实有裨益。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权力十分有限,对于因“老鼠仓”而受损的投资者,基金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要求司法程序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