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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名业主接管物业,所聘女保安上班意外重,家属索赔50多万元

时间:2022-08-06 11:53

  在魏女士前曾进行过一次调解,当时双方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医药费先各出一半,之后经过相关部门认定责任后再通过责任划分解决争议问题。不过,双方最终并没有签署书面协议。结束后又进行了一次调解,者家属提出五十多万元的赔偿费用,“业主之家”认为数目过大,无法接受。由于调解无果,银山街道工作人员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李发翔律师认为,由于“业主之家”没有登记备案,因此他们没有用工权,女保安与“业主之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提供劳务关系,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