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江西省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受贿、持有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2-08-21 11:36
2022年8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公开宣判江西省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受贿、持有案,对被告人史文清以受贿罪判处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并处个人全部财产;以持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并处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0年5月,被告人史文清利用担任市委副、副市长,江西常委、赣州市委,江西省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5亿余元。2004年,史文清将从他人处获取的1支交给其亲属保管,经鉴定,该系制式。
宁波市中级认为,被告人史文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史文清违反管理,持有,其行为构成持有罪。史文清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从处。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案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